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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铭典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作者:liang / 日期:2017/7/17 16:58:43 / 浏览量:
一、评选宗旨 本奖学金以“激励学生品学兼优、全面发展;奖励先进,培养更多优秀的人才”为宗旨。 二、评选范围 奖励范围为太原理工大学铭典函授站2016级所有函授本科、专科学生。分配比列如下:本科生比60%;专科生比列40%。 三、评选条件 (一)奖学金评选条件 1、铭典函授站2016级在读专、本科学生。 2、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与道德修养,如真诚、高度的自信心和责任心。 3、关心集体,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能力和适应能力。 4、具备严谨求实好学的精神,学习成绩优良;或者有突出的先进事例。 5、已学课程平均成绩达65分以上,且在读期间没有挂科和办理过缓考补考(这部分由学院各班主任通过成绩库来考核)。 6、网络课件学习进度达到100%的,如果本学期没课件的按以前的学期为准,如果本班学员都不达标,按学习进度高低评选。 7、平时书面作业按时完成,且完成的工整认真的优先评选(需要学生本人将本学期的四科作业交回学院办公室参与考核) 三、奖励等级 设一等奖二名,每名1500元,奖励本科生、专科生。 设二等奖三名,每名1000元,奖励本科生、专科生。 设三等奖十名,每名500元,奖励本科生、专科生。 纪念奖十五名,颁发获奖证书及纪念品 四、评选方法 奖学金评选采取学生申请、所属班级班主任推荐、“太原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铭典函授站-铭典奖学金”评选委员会进行评审的方式进行。最终入围学生名额为30名,这三十名学生入围后参加网络投票选举,根据票数排名获得相应奖项。 五、评选程序 1.学生申请。自愿参加评选的学生参照评选条件,进行自评,按照要求填写《太原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铭典函授站-铭典奖学金”评选申请表》(见附件1),撰写个人突出的先进事例报告(1500字以上,以学习经验为主),并交由所属班级班主任。 2、评选委员会评审。评选委员会按照“太原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铭典函授站-铭典奖学金”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评审。 3.评审结果公布及表彰。评选结果将在太原理工大学铭典函授站学院公众号及各班级群上进行公布,并进入网络投票环节,网络投票结束后根据投票结果颁发“太原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铭典函授站-铭典奖学金”证书及奖金给予表彰。 六、申报材料 根据评选工作安排,拟参评学生应按时提交以下材料(含电子版)至自己所属班级班主任邮箱。 参评学生:《“太原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铭典函授站-铭典奖学金”评选申请表》、个人学习心得报告、近期高清生活照1张、身份证正反面照片,本人银行卡照片,将以上资料打包发到班主任电子邮箱,另外将本学期四科作业本交回学院办公室。 请参评学生最迟于7月21日前将参评资料打包发给自己所属班级班主任(资料包以专业姓名命名),作业本也于7月21日前交回学院办公室。
“太原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铭典函授站-铭典奖学金”评选委员会 二〇一七年七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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